( ) 凤莘看到了叶凌月,眉眼间不自觉柔和几分。
“这两位是我的好友,叶凌月和蓝彩儿。凌月,蓝大小姐,这位是丰老板是西北商队的老大,这一位是薛红玉,是这一次护送西北商队前往西夏平原的血刀雇佣兵团的副团长。”凤莘向几人彼此介绍着。
叶凌月和蓝彩儿和丰老板打过了招呼。
只是在和薛红玉打招呼时,对方的目光很不友善,尤其是看到叶凌月时,薛红玉阴阳怪气地说了一句。
“原来这一位就是‘大名鼎鼎’的叶郡主啊,真是久仰久仰。”
雇佣兵团的消息也是很灵通的,尤其血刀雇佣兵团这种老牌的兵团,关于夏都的这位蓝府二小姐,这阵子,什么传闻都有。
尤其是说她私生活混乱,和多名皇子、世子勾搭上的消息,更是让一干夏都内外的未婚女子嫉妒坏了。
薛红玉今年二十,一直未嫁,她眼高于顶,一定要找个才貌双全的男子。
她这一次遇上凤莘,虽然不知凤莘的真正身份,但是看凤莘的谈吐和品貌,就知他是难得一见的金龟婿。
薛红玉本以为凭着自己的容貌和手段,一路上近水楼台,一定能够赢得凤莘的喜欢。
哪知道,会半路杀出个叶凌月来。
薛红玉的语气,明眼人都听得出来,蓝彩儿一听,不乐意了,反唇讥讽道。
“什么血刀雇佣兵团,我怎么从来没听过,西北商队好歹也是国内知名的商队,就算是要找雇佣兵团,也得找个像样点的嘛。”
“哪来的不长眼的,血刀兵团可是大夏的大兵团。”薛红玉一听,也来了劲。
两女还没出发就卯上了,你一语我一言,谁也不肯相让。
“几位,时辰也差不多了,该出发了。只是商队的马车不够,两位小姐一路上,恐怕只能是骑马了。”丰老板一嗅到火药味,连忙上来当和事老。
这几位,一看都是非富即贵,叶凌月的名号,丰老板可是听说过的,想来另外一位,应该就是蓝府大小姐了。
听说这一位,也是个不好惹的,当年御前比试的第十名,连太子都敢打的狠角色啊。
“我可以骑马,不过我妹妹得坐车。这样吧,刀奴,你与我一起骑马,凌月和凤少一起坐车。”蓝彩儿古灵精怪的很,她一眼就看出了,那个叫做薛红玉的,对凤莘有好感,所以才会针对叶凌月。
也不撒泡尿看看,自己是什么德行,敢和她家的凌月比。
蓝彩儿是典型的爱憎分明的性子,看得顺眼的,她可以把你捧到天上去,若是看不顺眼,她恨不得像碾死一只蚂蚁般,立刻碾死了。
既然见薛红玉不舒服,她就是要让对方不好受,三言两语,就把叶凌月和凤莘塞进了车里,自己拉着刀奴,骑马随行在了马车旁,愣是把那个叫做薛红玉的,挤兑的远远的,连一丁点靠近凤莘的机会都没有。
对于蓝彩儿这种近乎是幼稚的做法,叶凌月也很是无奈,凤莘只是笑了笑,反正在他眼中,除了叶凌月以外,其他的女人都属于路人甲乙。
不过蓝彩儿的安排,倒也很贴心。
叶凌月虽然拥有一匹赤兔骢,但是由于自幼出身在南方的平原地带,长时间骑马,她还真是不习惯的。
凤莘的身体,也不适宜长期颠簸。
西北商队的马车,倒是考究的很,不大,但是很舒适。
叶凌月初和凤莘坐在一起时,还有些尴尬,可好在凤莘很擅言谈,许是怕叶凌月烦闷,他一路上就讲起了西北一带的趣事来,叶凌月倒也是听得津津有味。
到了后半程,由于马车颠簸,叶凌月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。
这一觉,一直睡到了黄昏前后,醒来时,耳边是一阵沙沙的响声。
睁眼一看,叶凌月发现自己身上,披着件男人的衣物。
衣物上,散发着凤莘身上特有的清冽香气,她的大半身子都枕在了凤莘的肩上,凤莘姿态僵硬地靠在马车壁上,手中握着一本书。
夕阳斜照进了车窗里,勾勒的凤莘的侧脸,犹如镀了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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